自从放开“二胎”政策之后,坊间就传出不少段子,最常被提起的就是人们笑称何时放开“二房”或者“二妻”政策,在网络上也流传着很多恶搞图片,大家都知道说说而已,认真你就输了。
果不出所料,我们都没“认真”的事儿有人却认真了,最后还酿成了大事儿。日前,网友林某出于和同事朋友开玩笑的目的,将2016年1月14日《阳江日报》上的部分内容截图,将头版标题“市政协六届十八次常委会决定: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1月19日开幕”PS成“市政协六届十八次常委会决定:我市将实行全面开放二妻政策”,乍看起来,确实很像,这个图片就在微信微博中流传开来。事情发展到最后,《阳江日报》出来“辟谣”,阳江市警方也依法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打击网络谣言和维护社会秩序并没有错,但是打击网络谣言扩大化却可能伤害公民的权利和整个社会文明的发展。打击网络谣言是我们经常听到的口号,而谣言在网络时代对整个社会秩序的巨大破坏性也是客观事实,规制谣言传播是法律的任务,但是法律的触角也不能四处乱伸,否则会一竿子打翻全船的人。作为一个法律术语的谣言很难界定,我们经常将谣言和虚假信息等同,其实谣言的涵盖范围远远大于后者。如何界定谣言绝对是一个法律难题,是不是所有虚假信息或者图片都可以归入谣言的“篮子”呢?恶搞图片或者幽默讽刺画怎么办,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段子,这些段子的内容是假的,也会看到一些配图的言论,诸如将“文革”时代的插画配上当前的口号或者时髦用语,大家也知道是恶搞,甚至我们也会看到一些讽刺性漫画,这些漫画用夸大的或者并不一定符合“真实”的方式讽刺明星或社会现象。如果打击网络谣言扩大化,将这些内容全都算进去,那我们说话之前是不是都要确定一下真假,谁还敢开玩笑?谁还敢批评政府?因此,打击网络谣言扩大化将会形成一个全民噤若寒蝉的社会,也注定不会形成一个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社会。
打击网络谣言扩大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言论规制的法律过于粗糙。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这项权利的行使并非没有边界,因此才有对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但是生活中的言论五花八门,法律的规制必须建立在类型化的基础上。根据言论的内容,产生了诸如诽谤言论、仇恨言论、商业言论和色情言论等不同的言论类型,对这些言论的法律规制不能一概而论。在普通诽谤言论中,对构成诽谤的判断标准也要看言论指向的对象,诸如政府、公众人物和普通公民,对象不同判断标准也不相同。正是在此基础上才形成了细致完善的言论规制法律,但我国的法律并非如此,而是一棒子打出去,谁碰到算谁倒霉。既然没有明确细致的法律标准,自然在执法过程中“选择性”就会很强,如果本次恶搞涉及到的不是某市的政协,是不是会被处理都是未知之事。就算需要处理,按照上述事例中的标准来看,网络上有无数的人等着执法部门去处理。
打击网络谣言并不能杜绝网络谣言,提升和细化言论规制的法律体系是努力的方向,而谣言止于智者这句话表明,杜绝谣言及其传播更在于公民独立和理性思考水平的提升,在于公民对言论市场的更多参与。
(作者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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